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课件下载教学论文实用文档个人简历论文中心演讲稿考试相关党团社会职场技巧作文园地法律文书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文书论文网 -> 求职谋略 -> 职场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赞助商
 栏目导航
· 求职谋略
· 面试技巧
· 求职英语
· 职场故事
· 职场动态
· 办公室交际
· 职场打拼
· 创业人生
· 轻松职场
· 如何创业
· 职场行情
· 工作职场
 最新推荐
· 你是主管最欣赏的人吗?
· 与上司不沟通,谁晋升你
· 跳错槽了 该如何“复活”
· 缺少职业连贯性不利职场
· 已经拥有高职位的我,应
· 7个职场杀手工作职场
· 职业疲劳成职场杀手工作
· 职场满意度调查:五成男性
· 调查显示:上半年白领薪
· 工资外福利补贴将减少工
·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跳
· 裁员时你需要“正当防卫
 热门文章
· 面试自我介绍求职英
· 英文自我介绍求职英
· 遭遇三次无领导小组
· 面试自我介绍范文(英
· 大学生就业:需要的
· 应届毕业生求职前必
· 英文自我介绍范文求
· 面试技巧:60秒口才
· 面试题:晨报招聘编
· 通过日企面试面试技
 相关文章
· 行走职场遇裁员“红
· 一要一不要 杰克-韦
· 李开复:跳槽不要攻
· 一要一不要 杰克-韦
· 行走职场遇裁员“红
· 不要过分看中“求职
· 求职心经:面试不要
 
不要轻易写辞职报告求职谋略
作者:本站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6-10-10 23:43:28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经常有人询问:“老板让我写辞职信,我就写了,有什么问题吗?”回答很明确———当然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因为写不写辞职信,决定着劳动关系存在或解除,并进而决定着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要不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
  辞职信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的同意,表明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两条规定,即第24条和第28条。根据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员工的辞职信和用人单位的同意表示可以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则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协商解除情况,即用人单位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关键。而辞职信则意味着劳动关系的解除是由员工先行提出来的,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许多情势下,即使员工不写辞职信,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不能再维持下去,用人单位也是会找理由辞退员工的,如提出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者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等。无论用人单位以哪种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首先必须提供支持这些理由的证据;其次,还必须向员工支付补偿金。除非员工确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错,用人单位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过错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因此,提醒大家:如果不是你自己真的想辞职,而是与单位有不同意见,或是单位想与你解除合同,你千万不能经率地递交辞职报告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网站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