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纲要》颁发以来,在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难点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干部辞职已经形成制度,试用期制全面推行。江苏、重庆等地实行了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湖北、河北、青海等地出台了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办法。湖北省近年来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2289人。
5年来,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广大干部群众大胆实践、探索创新的结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一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科学人才观、正确政绩观,始终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组织路线为
政治路线服务,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
工作大局,与
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相一致,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三是必须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条主线,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必须遵循干部
工作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规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推进改革。五是必须解放
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实现由局部改革、单项突破逐步转向综合配套、整体推进,从而不断提高改革的成效和水平。六是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一手抓制度创新,一手抓贯彻落实,并注意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