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局长的所作所为,性质怎样,其人素质如何,自不待言。更值得深思的是,这件本是发生在将近两年前的一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受害者除了当时叫骂几声外,居然隐忍至今,直到看见了有关白彩珍讨到了公道的消息后,才“不顾亲戚朋友的劝阻”,要站出来“讨个说法”。
宜爱荣夫妇一直不敢“讨说法”的现象,导致的损害是多重的。一是对他们自身权益的损害。二是对党和政府威信的损害。这位公安局长以为将这夫妇两人游街示众是对他们的一种侮辱,但在得知内情却敢怒而不敢言的全县群众面前,丢的却是党和政府的脸,是对党和政府形象的一种侮辱!三是对党风政纪和
法律严肃性的一种损害。群众的忍气吞声,就是对那些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威信的“害群之马”的放纵。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白彩珍的执著,没有今天宜爱荣的勇气,不知姬某这样的干部,还要逍遥到几时,还要干出什么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来。
通过这两件事,我们也更加感到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的紧迫性。白彩珍案的解决,体现了
法律监督、
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的良性互动,这种互动不但使事件有了一个完满的结局,给更多的人们带来了维权的勇气,更提高了人们对党和政府的信心。这种监督不但无损于党和政府的威信,相反,只有让更多的群众敢于“讨说法”、能讨到“说法”,才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害群之马”,促进党风政风的好转,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