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凡是
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对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各地区、各部门印发的文件简报既要加强对全局
工作的指导性,又要注重在具体
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注意改进文风,文件简报要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精简会议和文件,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狠抓各项
工作的落实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推动党政机关
信息化建设,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
工作方法,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