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旨在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各项制度。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领导班子内部要严格按照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分解、细化五项制度,使之成为便于操作、便于检查的
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审批和使用等重大决策的监督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和监督程序,明确逃避监督的领导责任。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重点规范收入申报、资产的评估、资产的检查等重要环节。三是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最后,要加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一把手”在一个地方时间久了,易形成“一长制”,出现有些人趋炎附势、阿谀奉承,形成了家庭制、小集团制,为“一把手”的腐败变质,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加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是加强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可以有效突破关系网,克服阻力,避免形成地方和集团利益,使一些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权力得以约束。实行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一定要克服交流轮岗的随意性和弹性,切实加大交流轮岗的力度。要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轮岗交流,对于党政领导、组织、人事、资金审批、项目审批等热点岗位和执法执纪部门的领导干部要适时轮转岗位,以铲除因在一个岗位上
工作时间过长而可能形成的滋生消极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