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在对官员的监督方面,我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有的是制度方面,还需要不断地改进、完善,如对那些貌似合法、实为非法的腐败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和依据。有的是观念方面,需要进一步解放
思想,不要见了那些做了坏事的官员,特别是级别高的官员,就不敢下手、不愿下手。还有,就是给舆论监督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舆论监督不是法官定案。它是对某个事件或某个人进行客观的报道和评论,不能苛求,更不能鸡蛋里挑骨头。有的地方的官员,为了抵制舆论监督,把实事求是的揭露和批评,说成是“炒作”。批评和炒作,都是两个字,意思可大不一样。一顶“炒作”的帽子,往往能够扼杀正常的、非常有必要的批评。在新闻实践中,确实有个别报刊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违背新闻的职业道德、违背事实,对某件事情进行炒作。但是,这毕竟是极少数。更多的舆论监督,是出于新闻
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然。
因此,手握大权的官员,千万不要因为不喜欢批评或不习惯批评,就一句“炒作”,封杀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正常的舆论监督。舆论监督的胜利,其实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的胜利,是新的时代、新的理念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