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格规范和管理土地市场。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坚持“两个严格保护”的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要切实加强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批租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省级政府不得违反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完善并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协议出让土地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划拨土地要实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推进
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基本形式和经常性
工作。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有与职能相应的
行政执法权,如果这个权力被滥用,执法违法,以权谋私,就会导致腐败,损害群众利益。必须看到,许多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发生在
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此,必须推进
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
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要完善
行政执法程序。目前在
行政执法
工作中,忽视执法程序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是滥用职权和执法犯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各级政府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必须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
行政决定要符合法定程序,执法行为要遵守法定程序。要实行
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对于违法或不当的
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这样才能保证政府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减少和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
(八)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要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乡镇政府要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市、县(市)两级政府要全面推
行政务公开;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也要积极推
行政务公开。各级政府机关办理
行政事项,要以公开为原则,能够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要通过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
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
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更加通畅。
推进政务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向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特别要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义务
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全面实行“一费制”,坚决制止高等院校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严禁挪用
教育经费。严格管理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收费,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落实到业务
工作中去,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反腐倡廉
工作的落实
今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反腐倡廉
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个务必”,发扬求真务实之风,增强
政治责任感和
工作紧迫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为新的契机,把反腐倡廉
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严格执行反腐倡廉
工作责任制。反腐倡廉
工作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政府要把反腐倡廉
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
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敢抓敢管,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要加强对
公务员的
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跑官要官”的,放纵亲属和身边
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利用婚丧嫁娶收钱敛财的,参加赌博的,必须严肃处理。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住自身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对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二)抓好各项反腐倡廉措施的落实。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能力和落实能力,是政府
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去年国务院廉政
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有些取得了较大成效,有些群众还不满意,这项
工作还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特别要在规范
教育医疗收费、治理公路“三乱”、农民负担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
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次会议提出的八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和制度建设,都涉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抓出成效。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纪执法,切实加强对
行政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政府
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各级
行政机关都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
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政府
工作人员才不会滥用权力。
加强政风建设,必须转变
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要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开解决问题的会,讲有实际内容的话,提高
行政效率,节约
行政成本。各级领导干部要腾出更多的时间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困难多、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伟大旗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做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