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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症施治 防止、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 |
|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2-26 8:20:48 发布人:lsy1chj2wdh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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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中共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随着《干部任用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引进竞争和考核机制,这对于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立一支富有朝气、奋发有为的领导队伍;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社会经济的稳步前进,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乱纪的形势依然严峻。据《半月谈》杂志披露,2004年1月-8月,被“双规”、隔离审查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省部级干部达到3xxxx。1月-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291xxxx,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76xxxx,厅局级以上干部10xxxx。不少腐败案件在查处后,都或多或少地暴露出同一个问题: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出了问题非但没有得到处理,反而继续“带病上岗”或“带病提职”,“买官卖官”现象在一些地方泛滥成灾,究其原因关键是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这一中心环节上未能把好关、守好门。 一、病症表现认定 有些人在任命上岗或被提拔前就存在作风不良、违法违纪等问题,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却未能及时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这种现象被称为“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 由此产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跑风漏气、弄虚作假、有案不查等综合症状。具体表现为:走门子、拉关系,托人打招呼、递条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或索取对方财物;在民主推荐和选举等工作中请客拉票或者搞其它小动作;大力提拔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泄露内部讨论的干部任免情况;伪造或者私自更改本人档案材料,使用假身份、假学历;对本地、本单位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有案不查或者查处不力。“带病”官员高升,不仅搅乱了干部队伍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更造成了政府的诚信危机,影响极坏,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治病先求病因 应该说,出现“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的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还不完善,有些管用的制度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 从客观上看,干部人事制度中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的难点问题。干部的提拔任用,按正常程序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级组织部门进一步考察,然后提请党委讨论审批等多个环节。但现实情况是,这一流程在实践过程中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干部的提拔任用实际上并未摆脱“伯乐相马”的模式,在一些地方,民主推荐成了领导推荐,组织考察成了“走过场”,集体决定成了“一把手”个人决定,层层“把关”成了层层摆设。 从主观方面分析,从有关部门查处的诸多买官卖官案件中可以发现,带病上的“岗”和带病提的“职”,往往都是跑来的,要来的。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选拔干部时“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立马重用”的现象。对又跑又送的,往往就会有意地拿着放大镜看优点,蒙上眼睛看缺点,用顺风耳听好话,聋子耳朵听坏话;有的干部连续几年考核优秀,仍然得不到提升使用;有些干部考核一般甚至较差,却照样重用。已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并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约束。“少数人选人”的权力未受到根本性制约,少数人说了算的“以官选官”模式依然存在。 三、治病讲究良方 为政之道,重在得人。要防止和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必须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上下功夫。 1、在干部推荐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公论。对拟提拔的干部,可将组织考察改为实行“考任分离”,即后备干部必须经过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然后才能对其进行任命或提拔。以前先任命,后考核的做法会带来许多诟病,因为,后备干部一旦被任命或提拔,职务已经明确,再考核时,许多人会碍于情面帮其掩盖问题,所以,监察部门很难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导致“带病上岗”和“带病上任”。而“考任分离”制度,将使监察部门有更多的机会对取得任命资格还未任命的后备干部进行考察。 2、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完善考察方法,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既要听上级领导的意见,又要听一般干部、群众的意见;既要听正面意见,又要听反面意见;既要重视多数人的意见,又要重视少数人的意见;既要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又要考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在此,我还想着重强调一下考察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简称“两圈”)的重要性。现行的干部考察方法延续了多年,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如考察方法单一,仅限于个别谈话、民意测验、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等,缺少科学的考察手段;考察范围局部化,缺少全面性,领导人数较多,一般干部群众较少,还普遍存在重领导意见、轻群众意见的倾向;考察干部的范围狭小,往往局限于工作单位和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忽视了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等。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个人生活圈、社交圈的状况,是干部思想境界高低的“标尺”。深入考察干部的“两圈”是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渠道。考察“生活圈”,应着眼于“五看”:看生活作风是否正派;家庭关系是否和睦;经济状况是否正常;邻里关系是否融洽;业余爱好是否健康。考察“社交圈”,应着眼于“三看”:看其交友择友中表现出的社会观念;看其社交活动中表现出的社会责任看其社交活动中表现出的社会公德。 只有这样才能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掌握干部的实际情况,防止考察失真失实,遏制“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现象的发生。 3、在干部任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对在考察、巡视和受理举报中反映较多的干部,使用上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听取纪检机关的意见,对反映的一些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审批个人说了算、生活作风奢靡等方面的问题,要深入调查核实。问题没有查清之前,不要急于作出任用决定;在重要岗位上的干部,发现有严重问题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要先从该岗位上调整下来。特别是对“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的干部,更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用人失察失误的,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在干部监督工作中,要积极推进工作方式制度的创新。一要创新干部教育方式,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系统的实绩考核标准,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二要探索加强对双重管理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方式。三要疏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形成干部正常退出的机制,从制度层面上解决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四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以及内部各工作机构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五要健全干部监督信息工作机制,尽快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网络,健全信息管理系统。 仔细推敲不难发现,这几年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包括 “5+1”的文件,在一定意义上都是为了解决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问题。可见,中央已充分认识到这一病症对干部队伍的侵蚀和破坏,下决心把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并力求抓出实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对于那些不事张扬、埋头苦干、政绩突出的干部,将给以褒奖和重用;对不思进取、无所作为、政绩平平的,将果断予以调整;对投机取巧、好大喜功、制造虚假政绩的,将坚决查处。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完善考察方法,严格坚持程序,认真核实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彻底根除“带病上岗”、“带病提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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