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明确提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思想。十六大
报告在论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问题的六项要求时,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对“执政能力”的内涵初步概括为五个方面。这就是“必须以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善于进行
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必须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办事,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和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立足全党全国
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
工作,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学习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这样,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也就成为十六大以来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点。这一年多来,对它的认识不断提高,越来越感到它的重要性。因此,在十五届六中全会专门研讨党的作风建设,并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之后,十六届四中全会又专门研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