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课件下载教学论文实用文档个人简历论文中心演讲稿考试相关党团社会职场技巧作文园地法律文书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文书论文网 -> 领导讲话 -> 党建党委 -> 演讲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赞助商
 栏目导航
· 党建党委 · 人大政协
· 组织人事 · 纪检监察
· 思想宣传 · 统战民政
· 政法武装 · 安全稳定
· 群众团体 · 经济工作
· 城建环保 · 工矿企业
· 财税统计 · 发展改革
· 办公厅室 · 农林牧渔
· 工商计生 · 乡镇街道
· 科教文卫 · 劳动保障
· 民营招商 · 交通运输
· 机关事务 · 政府政务
 最新推荐
· 外企党建工作演讲(讲话
· 在地直机关保持共产党员
·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
· 综合事业局保持党员先进
·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 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试
· 在200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
· 在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工
·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
· 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
 热门文章
· 学生会主席竞选演讲
· 文明礼仪伴我行征文
· 安全在我心中征文演
· 励志演讲:自信创造
· 歌颂祖国演讲稿-腾飞
· 学生会干部竞选演讲
· 我与祖国共奋进优秀
· 文明礼仪演讲稿征文
· 构建和谐社会演讲稿
· 励志演讲-信念是前进
 相关文章
·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
·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
· 在庆祝“七一”中国
· 在中国共产党园户村
· 在中国共产党某乡镇
·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
· 乡镇换届全套:关于
· 在医院庆祝中国共产
· 在中国共产党代表大
·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
 
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2-26 8:38:33  发布人:lsy1chj2wdh3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镇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镇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高于应选人数2xxxx的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四、经县委批准,中国共产党××镇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国共产党××镇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中国共产党×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名。
     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确定;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第二次选举仍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
     八、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应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九、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设监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网站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