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去只闻呼城乡,而今满街叫城农
以农村、农民、农业命名的 “三农”一词,原是农业改造——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创造的一个新词。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人民公社早已废除,可这个错词的幽灵还在社会上、学术界、官场上游荡着,使农业现代化和乡村现代化的改革找不到出路。
见诸《辞源》:“民,人也。此为人之通称。《诗。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时维姜(女原)。’我们祖先都是从事农耕生活的,其时都叫民。待社会进步,就有了社会的分工。
“《谷梁传》 成元年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于是仕、农、工、商四民,就是职业之别。
“农业:栽种畜养之业”。从事栽种畜养职业的人,才称农民。所谓“农工”,特指“务农劳作之人。”绝不是今天叫什么“农民工”的人。
“ 工商聚居而有城市,城市以外的地方则称乡。四民散居,而称乡村。”
因此,四民是职业之分,城乡乃地域之别。
两千多年的《诗经》就有“乡村”一词了。南朝宋谢灵运曾有诗云:“乡村绝闻见,樵苏限风霄”。民国时期,梁漱溟、晏阳初等学者主张用乡村建设以引发工商业,创造一条国家基本建设的新路,称为“乡村建设运动”,惜抗战起而停。
从实际来看,凡是住在乡村的人,也并不全是农民。乡村历史上存在很多行业、住着很多职业的人:既有种地者,还有许多手工业、加工业、服务业、商业和自由职业者。而且不少是兼营。在一个农耕社会的乡村,职业几乎无所不有,岂止农业一业?所以把乡村喊成“农村”就错误了。孤立谈治理三农,而忽视全面的乡村建设,也必然治理不好的。
而“农民工”就不伦不类了。把家住在乡村的人统统叫农民,就定为一种身份,今后无论你干什么这种身份都不会变,已经奇怪,可是原是农民或者农民家庭出身的干部、教师、军官却又不称农民干部、农民教师、农民军官,唯独把农民甚至乡下出外打工的人,叫“农民工”,更是奇怪了。这样一来,把人都搞糊涂了,把思想都搞乱了。
“三农”一词发生发展历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乡村结构起了很大变化,过去乡村的治理,横则是代表地方势力的宗族、士绅,纵则是代表官方势力的乡、保、甲,这一纵一横,他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乡村治理的二元结构。新中国成立后,所有原来统治乡村的宗族、士绅、乡保甲体制被废除,一律由中國党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了。
新中国对乡村管理由多元化变成一元化了。
土地改革时候,无地和少地的贫下中农,几十种行业的乡民,不管你原来靠的什么生活来源,几乎都分得了一份平等的土地。不仅林、牧、渔三业统一纳入农业范畴里去了,而且其它多元化的行业也统一并到大农业里的“农林牧副渔”五大类中的“副业”里了,成了农业的附属。“乡村”就变成了“农村”,“乡民”也统喊“农民”,农业合作化又统称社员。于是乡村梳成了农村、农民、农业一条大辫子的单一体制了。
原来乡村的治理经费也由多种渠道(按宗族与地方的各种公产为主和县里的财政拨款为辅的框架)统由政府财政一个口袋掏进掏出了。
国体变了,但大一统的政体——集权化还是加强了。旧社会的政府对于乡村除了田赋、征兵、劳役外,基本不管,乡民流通、择业都是任其自理的。到了人民公社对社员的统治就严厉了。这种从集权化的乡村改称农村,到行业大归口于大农业,再到各种职业的人统一于人民公社社员(农民)的大锅体制,从生产生活到思想上类军事化管理体制,社员的许多自由空间没了,户籍制度,村民已寸步难行,形成城乡分割的“一国两策”。这就是“三农”一词的来源。
仅仅改个“三农”名词究竟有多大关系呢?
要知道真正治理乡村建设,必须重温“三大差别”(即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差别)和它们之间的联系,说是历史条件造成,无如说就是社会发展规律。只有让农村回归了乡村,才能理解城、乡差别,也只有认识了城市比乡村进步和文明,才能解读治理乡村的指导思想,必须由城市拉动乡村;只有认识了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比农耕经济、或叫自给经济进步,才能解读综合治理乡村的办法,必须以现代工业(或市场经济)改造乡村的各业包括农业(或叫小农经济);只有认识脑力劳动较体力劳动先进,才能解读帮助乡民包括农民的办法,必须以脑力劳动去转化体力劳动的乡民。没有城市的先行发展,再去带动乡村,企图“以乡治乡”、“以农治农”的思维模式,改造乡村,都是徒劳。历史的事实早已证明了。
现代文明证明乡村与城市是非常紧密相连的,无论从发展条件,发展成本,又必须让城市先行一步。可是有了这个“三农”,几十年中国在治理乡村的理念上、方法上都是“以农治农”一条道上使了。
什么是“以农治农”呢?就是单纯站在农民的立场,用农民的视角,把乡村建设只看成农村建设,利用农民的狭隘的平均主义思想即乌托邦的思想,指导农村建设。治理目标就是桃花源的空想天堂。治理方式只是原始的粗鲁、粗糙的运动方法。而不是站在城乡整体大社会的视野,渐进式的、科学方法。反思不清,就不能走出“三农误区”。而真正解读“三农”,必须重温三大差别,回归乡村建设。因此定名也就非常重要了。名不正则言不顺嘛!
本来城、乡差别是自发存在的,特别在城市文明、市场经济还没有发育起来,就急于用人为地去消灭城乡差别,不是培育市场反倒关闭市场,把城市居民、知识青年、商业户也往乡村赶,以实现乡村的重心“以粮为纲”。工业则是用放下锄头就拿榔头的公社社员走进厂矿,以实现工业的“以钢为纲”。而干部则多往乡村中的文化素质很低的贫雇农里提用,以实现用人上的阶级路线。与此同时又对城乡设了很多障碍,乡村里的乡民不准离乡,乡村姑娘嫁了城市伙子,不准进城落户定居,完全把城乡隔离开来了。把社会发展规律倒了个个。结果是粮食难增,经济停滞,生活艰难,思想僵化。真是乡村改农村,一误五十年。
不正名又有何害处?
1、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不能改变,限制了乡村人的自由发展。就是进了城打工都和城市的工人享受不到同等待遇,也就成了农民转为工人的限制。也就是为实现现化化自己设了很大障碍。
2、把乡村叫农村,把住在乡村里的人统统叫农民,就已不伦不类。把乡村已经转进城市作工的1个亿的人们还叫“农民工”,这不是把农民的人数大大地扩大化了吗?以至所谓“三农”问题,自己设置成了中国重中之重的难题。势将永远解决不了中国的农民问题。也永远实现不了乡村现代化的问题。
3、现实中,农村、农民已经涵义不清了。一般说中国13亿人中还有8亿农民,不知怎么算的?凡是分了田的人就叫农民?还是家住乡村的人都叫农民?还是按家庭主要收入来定?上海郊区的农民已经绝大多数从事非农工作,村民还是农民?把已是非专业农业的劳动力和他们的那点农业收入算是中国农民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现实吗?
应该为“农村”原有涵义正名了,应用各人的主要职业来定位,不应以其居住地来定其身分。取消“农民工”这个不伦不类的词。我相信“正名”妥当了,则解决目前乡村社会的问题,办法就会多多,压力也会减少多多。
二、当今农民知多少解密
据官方统计人口方式,是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即城市人口)、农转非人口、农业人口四类。当今非农业人口是5亿,当今现有农民还有8亿,8亿农民中已有1亿农民工。这种统计法,把人弄糊涂了,解决农民问题也就非常复杂了。现在应该用科学方法来分谁是真正的农民和农业人口:中国真的还有8亿农民吗?原因是“三农”一词折射的观念失误,已经出外打工的就应称工人至多叫民工,这批工人的家属凡是靠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就应叫工业人口或城市人口了,不管他们现在住在乡村或城市。
现在虽然住在乡下,但是已经依靠运输、商业、服务业、手工业、自由职业等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就不能再称农民,其家属依靠其主人的收入而生活的人口,也不应叫农业人口了。
凡是依靠农业为生的人才真正算作农民。他们的家属凡是依赖其户主收入为生的人口,才叫农业人口。什么人分清了,什么依靠其职业生活的人口分清了,真正的农民、农业人口也分清了。解决农民问题就好办了。
如果上面划分的标准是对的,那么让我们按着这个标准来划分一下住乡村的人吧!
已经进城打工的人,就应称工人或民工,现在中国据官方数据,已有1亿“民工”了,不论他们已是固定工抑是候鸟式工,只要本人已经不再以种地(包括林、牧、渔)为专业了。依靠这1亿民工收入生活的人口也就不再是农业人口了,更不能再叫农民。以一户四口之家计算,这类民工人口就有了4亿,虽然暂时或长期还住在乡村。
现在还住在乡村的其它职业的人数还没有官方统计数据,据笔者典型调查和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