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指企业财务管理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所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它是企业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定向机制、出发点和归宿。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将“企业财富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我国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与“利润最优大化”目标相比较,无疑是进了一大步。主要表现在:它不仅克服了“利润最大化”目标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风险价值、技入与产出的关系,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决策带有短期行为等缺点,而且还充分体现了企业所有者对资本保值与增值的要求。但是,也存在着下列缺点:
第一,“企业财富最大化”是一个十分抽象而很难具体确定的目标。从非上市企业来看,其未来财富或价值只能通过资产评估才能确定,但又由于这种评估要受到其标准或方法的影响,因而难以准确地予以确定。再从上市企业来看,其未来财富或价值虽然可通过股票价格的变动来显示,但由于股票价格的变动不是公司业绩的唯一反映,而是受诸多因素影响的“综合结果”,因而股票价格的高低实际上不可能反映上市公司财富或价值的大小。所以,“财富最大化”目标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被企业管理当局和财务管理人员所捉摸。
第二,由于上市企业大都相互参股,其目的在于控股或稳定购销关系,或者说,法人股东似乎并不把股价最大化作为其财务管理追求的唯一目标。
第三,“企业财富最大化”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导致企业所有者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企业是所有者的企业,其财富最终都归其所有者所有,所以“企业财富最大化”目标直接反映了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是企业所有者所希望实现的利益目标。这可能与其他利益主体如债权人、经理人员、内部职工、社会公众等所希望的利益目标发生矛盾。
事实上,即使在一些西方国家,绝大多数企业也并非把“企业财富最大化”作为其财务管理的目标或唯一目标。例如:法国企业的财务主管选择的是“税后收益”和“资金的流动性”两个目标;在日本,只有索尼、三菱等少数几家大公司的财务主管选择的是“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而其他大部分企业的财务主管选择的也是“税后收益”和“资金的流动性”两个目标;美国企业的财务主管选择的是“每股收益增长”目标。
从上述调查结果不难看出:不同国家的企业由于所面临的财务管理环境存在着差异,因而其财务管理的目标也并非是完全一致;即使同一企业由于其财务活动涉及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因而其财务管理的目标也不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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