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课件下载教学论文实用文档个人简历论文中心演讲稿考试相关党团社会职场技巧作文园地法律文书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文书论文网 -> 保险保障 -> 法律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赞助商
 栏目导航
· 基本常识
· 权益常识
· 法律程序
· 保险保障
· 劳动房产
· 婚姻继承
· 公证诉讼
· 民事诉讼文书
· 刑事诉讼文书
· 仲裁法律文书
· 非诉讼法律文书
· 行政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最新推荐
· 行政裁定书(准许或不准
· 行政裁定书(停止执行具
·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 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起
·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
· ××××人民法院受理案
· ×××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赔偿委
· ××××人民法院不予受
· ××××人民法院赔偿委
· ××××人民法院赔偿委
· 行政复议申请书
 热门文章
· 范文:建房申请书
·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
· 民事起诉状(公民提
· 交通法规基本常识
·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
· 民事起诉状范文民事
· 夫妻财产婚姻继承
·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 法律小常识基本常识
 相关文章
· 以单位名义列支个人
· 离婚时,如何认定属
· 个人账户由哪几部分
· 职工何时开始建立个
· 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
· 职工何时开始建立个
· 职工能否查询自己的
· 如何计算职工个人应
· 如何计算个人的连续
·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帐户建立时储存额如何确定?保险保障
作者:本站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6-9-20 16:38:01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改革的基础存在较大的差异,一些地区如上海市,早在1993年就建立了个人帐户,而一些省、区如海南和西藏,至今仍未建立。建立个人帐户早的地区,由于个人缴费部分都记入进去,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又能随同转移,因而职工心里较为踏实,转入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容易接受(因为转来部分基金)。而未建个人帐户的地区,若今后建帐户时(1998年起或之后)从建帐之日起记载储存额,则除会遇到上述2个问题之外,还会遇到一个基金转移问题:假如该地区的职工1998年之后跨统筹范围转移,则基金转移额需分两部分计算:

  未建个人帐户期间(1996年至1997年底)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劳部发[1996]78号文件规定);1998年起至调转月按本人缴费工资11%计算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这就意味着,从1998年起,不管哪一年,只要发生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转移的基金额都要分上述两部分计算。时间越长,第一部分(由于数额较小)越发显得复杂和无必要。而若规定不计算和转移第一部分基金,一则不符合劳部发[1996]78号文件的规定(若马上不执行则意味着文件缺乏连续性);二则已实现基金转移的地区和接收地区恐怕都会有意见。尚未建个人帐户地区今后建立帐户的储存额的确定问题,有关部门基本形成了一个处理意见,即:1998年1月1日起及之后,建立个人帐户的单位,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从1998年1月1日起开始按个人缴费工资11%记帐外,对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还应至少包括1996、1997年之内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应包括自参加工作之月至1997年底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参见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

  按上述规定处理后,今后的基金转移就变得简单了,即只转移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由于个人帐户储存额中含有1998年之前未建个人帐户地区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因此既与劳部发[1996]78号文件相衔接,今后转移时又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对未建个人帐户地区而言,由于职工1998年之前年限的基本养老金用“过渡性养老金”替代,按道理1998年起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不应包含1998年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包括了即含有重复计算因素。这就需要上述地区在设计“中人”过渡办法时,剔除这部分因素。剔除的办法有:降低过渡性养老金的系数、减少原有的补贴额等。
“个人帐户建立时储存额如何确定?”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网站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