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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查院撤回起诉决定书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12-11 17:47:13  发布人:yujklj68k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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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及作用
    撤回起诉决定书就是人民检察院发现起诉不当或需要补充修改后重新起诉时所制作的向人民法院撤回原起诉书及案件的书面决定。
    依照刑事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后,发现已经起诉的被告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起诉后发现了新罪行,遗漏了同案犯,定错了罪名,需要对原制作的起诉书加以修改,再重新起诉的,应当从人民法院将已经起诉的案件撤回。
    撤回起诉决定书体现了有错必纠的原则,可以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认定有误的及时撤回纠正,这对于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撤回起诉决定书由正本、副本和存根三联构成,各部分内容、写法大体如下:
(一)正本(第三联)
1.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书写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上:“×检发刑诉撤字[年度]第×号。”
2.正文
    (1)决定撤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对所提起公诉案件的概述。即“本院以×号起诉书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空白处按顺序写明提起公诉案件的起诉书编号、被告人姓名及案由。
    (2)撤回起诉的理由及决定。如“因事实、证据有变化,本院决定撤回起诉”。
    (3)要求受理的人民法院注销的通知,即“原×号起诉书即行作废,请予注销”。对受理的人民法院的称呼,即“此致”,“××××人民法院”。
3.尾部
    制作法律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人民检察院院印。
(二)副本(第二联)
1.首部
    内容、写法与正本基本相同,在法律文书名称下面增写“(副本)”字样。
2.正文
    与正本联正文相同。
3.尾部
    与正本联尾部内容相同。
(三)存根(第一联)
1.首部
    内容与正本联内容基本相同,只需在文书名称下面加“(存根)字样即可。
2.正文
    (1)案由。
    (2)报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3)送达单位,即此文书所送达的人民法院名称。
    (4)撤回起诉的理由,即“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发现犯罪事实非被告人所为”或“发现不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等理由。
    (5)批准人、承办人、填发人姓名。
    (6)填发文书的日期。
三、注意事项
    由于提起公诉是以案件为单位,因而撤回起诉也应以案件为单位,即每撤回一个起诉案件,制作一份撤回起诉决定书。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如只有一名被告人应当撤回起诉的,也应将全案撤回。撤回起诉决定书的送达范围,与原起诉书的送达范围一样。对于撤回后又重新起诉的案件,应送达人民法院一份,附卷一份。
  撤回起诉决定书只能用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至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其他诉讼阶段不能使用。
【 范 文 】
××县人检察院
撤回起诉决定书

×检发刑诉撤字〔19××〕第 × 号
××县人民法院:
    本院19××年8月22日以刑诉字第62号起诉书对抢夺案被告人刘××因其子与受害人焦××之女解除婚约,为彩礼发生争议,经调解无效抢夺财产,行为是违法的,但情节轻微,不构成抢夺罪,决定撤回起诉。原第62号起诉书即行作废,请予注销。

19××年9月20日



人民检查院撤回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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