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课件下载教学论文实用文档个人简历论文中心演讲稿考试相关党团社会职场技巧作文园地法律文书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文书论文网 -> 刑事诉讼文书 -> 法律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赞助商
 栏目导航
· 基本常识
· 权益常识
· 法律程序
· 保险保障
· 劳动房产
· 婚姻继承
· 公证诉讼
· 民事诉讼文书
· 刑事诉讼文书
· 仲裁法律文书
· 非诉讼法律文书
· 行政法律文书
· 法律文书
 最新推荐
· 行政裁定书(准许或不准
· 行政裁定书(停止执行具
·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 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起
· 行政判决书(一审行政案
· ××××人民法院受理案
· ×××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赔偿委
· ××××人民法院不予受
· ××××人民法院赔偿委
· ××××人民法院赔偿委
· 行政复议申请书
 热门文章
· 范文:建房申请书
· 中国农村医疗保险制
· 民事起诉状(公民提
· 交通法规基本常识
· 二手房买卖合同怎么
· 民事起诉状范文民事
· 夫妻财产婚姻继承
·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 强制执行申请书格式
· 法律小常识基本常识
 相关文章
· 王斌余案:宁夏高院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全区公安机关实施刑事诉讼法的规划》的决定刑事诉讼文书
作者:本站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06-9-20 19:08:20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1980年7月9日审议了《全区公安机关实施刑事诉讼法的规划》,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这个规划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划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附:      全区公安机关实施刑事诉讼法的规划


  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问题的决议》精神,对全区公安机关实施刑事诉讼法问题作如下规划:

 一、对于1979年12月31日以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了被告人,且至今尚未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有关的刑事诉讼政策、法规和办案程序办理。但对这批积案,各承办公安机关应在8月底侦查终结。

 二、对于1980年1月1日以后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应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在办案时限问题上,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精神,比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再延长一个月。

 三、对于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需要拘留的,仍应依照逮捕拘留条例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不得延长拘留人犯的法定期限。

 四、全区公安机关务在1980年底全面实施刑事诉讼法。今年内,要积极创造各种必要的条件。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网站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