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其理论的先进。在教育教学领域,这种先进或科学合理性的展示只有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检验。
在主体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或以其为实验的主旨所进行实验,从严格规范的实验研究来说,始于90年代初。这与其理论的提出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性,但也恰好证明了其理论合理性在思维认识上得到支持之后,所付诸实践的行动之间的关系。
有研究者从实验设计中假说的陈述出发对主体教育实验研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其进行分类,认为有以下几种关于主体性素质的假说:“1.从主体性素质构成之共性角度提出假说;2.从主体性素质组合的相同性和相异性(即个性化表现)角度提出假说;3.从主体性素质的某一特征入手的实验假说;4.从自变量角度陈述如何发展主体性的假说。”以其中一个典型的实验——小学生主体性发展实验研究——为例。依实验者的说法,该实验在8年的研究进程中大致走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2—1993年,形成理论构思及前期准备阶段;第二阶段:1993年9月至1996年5月,在实验学校低年级进行了实验研究;第三阶段;1996年以后,实验进行了全面发展时期。”这是实验的理想进度。从其实验所取得的成果来看,有以下的发展变化过程。作为“现代教学论发展的理论与实验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子课题,小学生(少年儿童)主体性发展实验经历了由一所学校向多所学校推广,由课堂教学向教学过程中各因素渗透,由低年级向高年级扩展的过程。这是实践“教育主体思想”在成果上的演变。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这一系列实验成果主要是确立了小学生主体行为和教育目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教学的策略和教学成果的评价进行了改革,形成了发展性教学理论的雏形。其研究的动向是对实验目标作进一步的修改,并在课程上作出相应的变革,同时,突破课堂教学的领域,对德育领域也进行探索。从实验的最终目标来看,是为了建立主体教育理论,为推进素质教育作出努力。
在教育教学实验领域中,在主体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所取得的成果确实为弘扬教育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作出了示范,对主体、主体性行为在教学过程中的实践运用作探讨,也证实了在教学实践中实现主体性发展的可能性。
二、对已有主体教育思想的认识与实验研究的反思
在论述主体性教育思想及实验研究时,我们的主旨是清楚地认识与评价主体教育思想及实验研究的价值与意义,并保持主体教育思想及实验研究的开放状态。要达到这一目标,批判的论述是不可省却的。
(一)主体教育思想在方法论上的局限
教育的发展及其与个人、社会发展的联系有其独特的规律,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更有其不同的表现形态和方式。一定的教育理论或思想总是蕴藏于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中。如果这一点得到认可的话,主体教育的各种思潮也应是符合的。在这点上,迄今为止所看到的有关[1]